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瀍河回族区瀍河回族乡雾炮车和电动巡逻车项目

日期:2020-04-09浏览次数:4398
一、采购项目名称:瀍河回族区瀍河回族乡雾炮车和电动巡逻车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瀍政磋商-2020-8
三、项目预算金额:3658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瀍河回族区瀍河回族乡雾炮车和电动巡逻车项目 365800 365800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使用节能环保产品。
五、项目基本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描述等)
一、项目名称:瀍河回族区瀍河回族乡雾炮车和电动巡逻车项目。
二、采购编号:瀍政磋商-2020-8号
代理机构编号:ZPLY-20-014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365800.00元。
四、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主要包括采购瀍河乡管辖范围内11个社区各道路的喷洒工作,雾炮车需采购20辆,电动巡逻车主要用于禁烧巡逻及其他日常用途,需采购1辆;
2、交货期:合同签订20日历天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3、质量要求:合格;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度的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3个月的财务报表;
4、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完整提交给代理机构,复印件盖章装订在响应文件正副本中。
七、获取竞争性 磋商文件
1.时间:2020年04月10日09时00分 至 2020年04月1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22号长城花苑12幢2-1104室现场获取
3.方式:至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22号长城花苑12幢2-1104室现场获取,获取时需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出示资格要求中涉及的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全部资料的复印件1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4.售价:300元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04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04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0年04月10日至2020年04月16日。
十一、联系方式
1. 采购人:瀍河回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九都东路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方式:0379-63557779
2.采购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22号12幢长城花苑2-1104
联系人:常女士
联系方式:0379-65185577
发布人:杨攀峰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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